2023-03-21
(1)申请文件不齐备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;
(2)主办券商、证券服务机构或其相关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的;
(3)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主办券商、证券服务机构或其相关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、限制从事相关业务、证券市场禁入,被证券交易所、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一定期限内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、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或者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等相关措施,尚未解除的;
(4)中国证监会、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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